天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怎么登记?学分抵扣具体操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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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怎么登记?学分抵扣具体操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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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怎么登记?学分抵扣具体操作是什么

天津的会计人员完成了继续教育学习后,学分会如何登记呢?会计考试合格后,能否用其抵扣继续教育的学分?如果可以,具体要怎么操作呢?又该在哪里进行这个操作呢?如果你对这些问题也感到疑惑,那么请继续看下去吧。

天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怎么登记?学分抵扣具体操作是什么?

在我市报名参加今年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且有成绩合格科目的,系统将自动抵免考生当年继续教育学分,考生无需个人申报。但在外省参加上述考试并有合格成绩的需要个人申报。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在2023年1月18日发布《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继续教育方式及学分登记”可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执行。

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分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进行确认登记,无需个人申报:

(一)在天津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可抵免考试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

(二)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

(三)市财政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比赛年度;

(四)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包括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及知识更新计划培训等),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培训年度;

(五)作为评委参加本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评审工作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工作参与年度;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等专题培训且通过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培训年度。

个人申请的学分登记:

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天津会计网”首页左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个人申报入口”提交申请,上传证明资料,由“天津会计网”-“会计诚信平台”-“诚信信息查询”中“现在所在行政区划”所对应的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非天津考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

(二)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会计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录取年度;

(三)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集训,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培训年度;

(四)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

(五)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比赛年度;

(六)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七)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已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课题结题年度;

(八)独立在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论文发表年度;

(九)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年度;

(十)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行业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每学时(45分钟)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相关行业协会培训年度;

(十一)按照市人社局公需科目学习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的,每学时折算为公需科目1学分(学满累计最多3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培训平台”学习记录登记年度。

【注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信息采集请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跨省信息调入请联系调出地财政厅(局)办理。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由各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我市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19至2022四个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怎么登记、怎么进行学分抵扣的全部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还想了解其他方式可以获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查询。希望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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